图:Schutz · Public domain · Wikimedia Commons
- 类型
- 悖论
- 发现者 / 提出者
- 卡尔·皮尔逊、犹勒、E.H.辛普森
- 命名来源
- E.H.辛普森
- 学科
- 数学
- 上级概念
- 悖论、认知偏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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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科正文
该现象于20世纪初就有人讨论,但一直到1951年,爱德华·H·辛普森在他发表的论文中阐述此一现象后,该现象才算正式被描述解释。后来就以他的名字命名此悖论,即辛普森悖论。此悖论的最终原因和选择偏差、幸存者偏差、以及柏克森悖论一样,是源自对撞因子(存疑!应为混淆变量(confounder))。
举例
一所美国高校的两个学院,分别是法学院和商学院。新学期招生,人们怀疑这两个学院有性别歧视。现作如下统计:
法学院
商学院
根据上面两个表格来看,女生在两个学院都被优先录取,即女生的录取比率较高。现在将两学院的数据汇总:
在总评中,女生的录取比率反而比男生低。
借助一幅向量图可以更好的了解情况(右图)
这个例子说明,简单的将分组数据相加汇总,是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的。
就上述例子说,导致辛普森悖论有两个前提。
两个分组的录取率相差很大,就是说法学院录取率很低,而商学院却很高。而同时两种性别的申请者分布比重相反。女性申请者的大部分分布在法学院,相反,男性申请者大部分分布于商学院。结果在数量上来说,拒收率高的法学院拒收了很多的女生,男生虽然有更高的拒收率,但被拒收的数量却相对不算多。而录取率很高的商学院录取了很多男生,使得最后汇总的时候,男生在数量上反而占优。
有潜在因素影响着录取情况。就是说,性别并非是录取率高低的唯一因素,甚至可能是毫无影响的。至于在学院中出现的比率差,可能是随机事件。又或者是其他因素作用,比如入学成绩,却刚好出现这种录取比例,使人误认为这是由性别差异而造成的。
为了避免辛普森悖论的出现,就需要斟酌各分组的权重,并乘以一定的系数去消除以分组数据基数差异而造成的影响。同时,我们必需清楚了解情况,以综合考虑是否存在造成此悖论的潜在因素。
以上内容摘自维基百科「辛普森悖论」,按 CC BY-SA 4.0 使用,去掉了参考文献、外部链接等尾部小节,公式改写成了纯文本。全文、配图和出处见原文。